C++ 具名要求:可共享锁定 (SharedLockable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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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共享锁定 (SharedLockable) 要求描述对执行代理(即线程)提供共享阻塞语义的类型的最小特征。
要求
对于要为可共享锁定 (SharedLockable) 的类型 L ,必须对 L 类型的对象 m 满足下列条件:
| 表达式 | 前条件 | 效果 | 返回值 |
|---|---|---|---|
| m.lock_shared() | 阻塞直至能对当前执行代理(线程、进程、任务)获得锁。若抛异常则不获得锁。 | ||
| m.try_lock_shared() | 尝试获得对当前执行代理(线程、进程、任务)获得锁。若抛异常则不获得锁。 | 若获得锁则为 true ,否则为 false | |
| m.unlock_shared() | 当前执行代理保有 m 上的共享锁。
|
释放执行代理曾保有的共享锁。
不抛异常。 |
共享锁
若对象上的一个锁由调用 lock_shared、 try_lock_shared、 try_lock_shared_for 或 try_lock_shared_until 成员函数取得,则称之为共享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