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识符
标识符是数字、下划线、小写及大写拉丁字母和以 \u 及 \U 转义记号指定的 Unicode 字符 (C99 起)的任意长度序列。合法的标识符必须以非数字字符(拉丁字母、下划线或 Unicode 非数字字符 (C99 起))开始。标识符大小写有别(小写和大写字母不同)。
| 是否在标识符中允许未处理(未转义)的 Unicode 字符是实现定义的: char *\U0001f431 = "cat"; // 受支持 char *🐱 = "cat"; // 实现定义( Clang 可用,但版本 10 前的 GCC 不可) | (C99 起) | 
标识符能指代下列类型的实体:
宏名或宏形参名以外的每个标识符都拥有作用域,属于命名空间,并且可以拥有链接。相同的标识符可以在程序的相异点指代相异实体,或若实体在不同的命名空间中,则可在相同点指代相异实体。
保留标识符
下列标识符被保留,而且不可在程序中声明(这么做会引起未定义行为):
- 作为关键词的标识符不能用于其他目的。具体而言,不允许 #define或#undef等同于关键词的标识符。
- 所有以一个下划线开始的外部标识符。
- 所有以一个下划线后随一个大写字母或另一下划线开始的标识符(这些保留标识符允许库使用大量幕后的非外部宏及函数)。
- 标准库所定义的所有外部标识符(在有宿主环境中)。这表示不允许用户提供的外部名称匹配任何库名称,即使是声明等同于库函数的函数也不允许。
- 声明为实现或标准库未来使用保留的标识符(见后述)。
- 声明为被潜在保留并且为实现所提供的标识符(见后述)。 (C23 起)
所有其他标识符均可用。能使用不被保留或潜在保留 (C23 起)的标识符,而无需担心从一个编译器和库移动程序到另一个时有不期待的冲突。
注意: C++ 中,在任何位置有双下划线的标识符都被保留; C 中,只有以双下划线开始的标识符被保留。
库中的保留与潜在保留标识符
标准库保留其所提供的每个标识符。拥有外部链接的保留标识符(例如每个标准函数的名字)受到保留,无关乎包含哪个头文件。其他保留标识符在包含任何其所关联的头文件时被保留。
| 潜在保留的标识符有意为实现和未来标准版本保留。若潜在保留的标识符为实现所提供,则它变为保留标识符。 仅允许实现提供作为函数名保留的潜在保留标识符的外部定义。 实现不提供的潜在保留标识符不被保留。能声明或定义它们而无未定义行为。然而,这种用法是不可移植的。 | (C23 起) | 
下列标识符为实现或标准库的未来使用保留或潜在保留 (C23 起)。
- 函数名,全部为潜在保留 (C23 起)
  - <complex.h> 中, cerf、cerfc、cexp2、cexpm1、clog10、clog1p、clog2、clgamma、ctgamma、csinpi、ccospi、ctanpi、casinpi、cacospi、catanpi、ccompoundn、cpown、cpowr、crootn、crsqrt、cexp10m1、cexp10、cexp2m1、clog10p1、clog2p1、clogp1(C23 起) 及其 -f 和 -l 后缀变体 (C99 起)
- <ctype.h> 和 <wctype.h> (C95 起) 中,以 is或to后随一个小写字母开始的名字
- <stdlib.h> 和 <inttypes.h> (C23 起) 中,以 str或wcs(C23 起) 后随一个小写字母开始的名字
- <math.h> 中,以 cr_开始的名字 (C23 起)
- <wchar.h> 中,以 wcs后随一个小写字母开始的名字 (C95 起)
- <stdatomic.h> 中,以 atomic_后随一个小写字母开始的名字 (C11 起)
- <threads.h> 中,以 cnd_、mtx_、thrd_或tss_后随一个小写字母开始的名字 (C11 起)
 
- <complex.h> 中, 
- typedef 名,全部为潜在保留 (C23 起)
  - <stdint.h> 中,以 int或uint开始并以_t结束的名字 (C99 起)
- <stdatomic.h> 中,以 atomic_或memory_后随一个小写字母开始的名字 (C11 起)
- <threads.h> 中,以 cnd_、mtx_、thrd_或tss_后随一个小写字母开始的名字 (C11 起)
 
- <stdint.h> 中,以 
- 宏名
  - <errno.h> 中,以 E后随一个数字或大写字母开始的名字
- <fenv.h> 中,以 FE_后随一个大写字母开始的名字 (C99 起)
- <float.h> 中,以 DBL_、DEC32_、DEC64_、DEC128_、DEC_、FLT_或LDBL_后随一个大写字母开始的名字;这些标识符为潜在保留 (C23 起)
- <stdint.h> 中,以 INT或UINT开始并以_MAX、_MIN、_WIDTH(C23 起) 或_C结束的名字;这些标识符为潜在保留 (C23 起) (C99 起)
- <inttypes.h> 中,以 PRI或SCN后随一个小写字母或字母X开始的名字;这些标识符为潜在保留 (C23 起) (C99 起)
- <locale.h> 中,以 LC_后随一个大写字母开始的名字
- <math.h> 中,以 FP_后随一个大写字母开始的名字 (C23 起)
- <math.h> 中,以 MATH_后随一个大写字母开始的名字;这些标识符为潜在保留 (C23 起)
- <signal.h> 中,以 SIG或SIG_后随一个大写字母开始的名字
- <time.h> 中,以 TIME_后随一个大写字母开始的名字 (C11 起)
- <stdatomic.h> 中,以 ATOMIC_后随一个大写字母开始的名字;这些标识符为潜在保留 (C23 起) (C11 起)
 
- <errno.h> 中,以 
- 枚举常量,全部为潜在保留 (C23 起)
  - <stdatomic.h> 中,以 memory_order_后随一个小写字母开始的名字 (C11 起)
- <threads.h> 中,以 cnd_、mtx_、thrd_或tss_后随一个小写字母开始的名字 (C11 起)
 
- <stdatomic.h> 中,以 
| 推荐实现在声明或定义潜在保留标识符时警告,除了当 
 | (C23 起) | 
翻译限制
尽管标识符长度上无特定的限制,一些早期编译器还是在标识符中的有效起始字符数上有限制,而链接器在带外部链接的名称上加上了更严格的限制。 C 要求任何服从标准的实现支持下列极限:
| 
 | (C99 前) | 
| 
 | (C99 起) | 
引用
- C17 标准(ISO/IEC 9899:2018):
- 5.2.4.1 Translation limits (第 19-20 页)
 
- 6.4.2 Identifiers (第 43 页)
 
- 6.10.8 Predefined macro names (第 127-129 页)
 
- 6.11.9 Predefined macro names (第 130 页)
 
- 7.31 Future library directions (第 332-333 页)
 
- K.3.1.2 Reserved identifiers (第 425 页)
 
- C11 标准(ISO/IEC 9899:2011):
- 5.2.4.1 Translation limits (第 25-26 页)
 
- 6.4.2 Identifiers (第 59-60 页)
 
- 6.10.8 Predefined macro names (第 175-176 页)
 
- 6.11.9 Predefined macro names (第 179 页)
 
- 7.31 Future library directions (第 455-457 页)
 
- K.3.1.2 Reserved identifiers (第 584 页)
 
- C99 标准(ISO/IEC 9899:1999):
- 5.2.4.1 Translation limits (第 20-21 页)
 
- 6.4.2 Identifiers (第 51-52 页)
 
- 6.10.8 Predefined macro names (第 160-161 页)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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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7.26 Future library directions (第 401-402 页)
 
- C89/C90 标准(ISO/IEC 9899:1990):
- 2.2.4.1 Translation limits
 
- 3.1.2 Identifiers
 
- 3.8.8 Predefined macro names